近日农业农村官方出台了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标准,是农田基本建设的一个标准的“度量衡”,是农田基本建设的准绳,是农田基本建设的依据。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是农业农村官方依据原来的农田基本建设通则上修订而形成的,是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决策和部署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这一新时期,为了统一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的标准,实现农田基本建设的所有项目,科学规范农田建设所有管理的重要依据。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是以全面提升全国各地农村农田建设的质量为主要目标,并且充分考虑到各地不同的地区区域性特点,统筹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质量保障,坚持分类施策和科学布局的合情合理做法,目标导向正确,是以良田粮用的思路,生态理念的优先,注重质量标准等等一系列的编制原则,系统完善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完善了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容与技术规范,将更好地指导农田建设高质量的全面发展,对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为和目标,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具有非常大的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在思路上突出绿色发展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统筹高标准农田的设施建设与地力提升,突出科学性和适用性相结合,提升可操作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修订了设施建设的指导标准,并着重补充完善了地力提升的相关指导标准,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容,详细划分出具体的工程类别,并且每一个类别,详细制定了建设的基本标准,既确保各地农村开展各类农田工程建设都能有基本的参照标准,也为各地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提供有效技术参考和支撑。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主要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设区域、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管理要求等等方面,适用于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的一系列农田基本建设活动。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主要特点是,突出因地制宜,分区域设置建设标准。国家标准还充分考虑与原来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区分不同建设目标、重点、能力和条件,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等七个区域,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国家标准和农田地力标准指标。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还规定了各省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导标准,强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粮食产能指导方向,为未来农业和粮食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定于10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