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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新泰市市水利局: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22-07-13 16:40:20人气:

改革背景


我市自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来,共有1个中型灌区、12个乡镇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2万亩。在实施过程中,以完善配套工程体系为基础,探索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改革农业用水管理体制为关键,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为有效手段,用机制引领改革,以点带面推动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改革举措


1.建立台账管理机制。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将任务落实到灌区或地块,建立改革台账,将每个灌区或地块的项目概况、地理位置、计划资金投入、水价成本测算、水价调整计划、计量设施配套、水权分配制度、补贴奖励方式以及用水组织管理等信息全部录入档案表并分类编号,实现了台账精细化管理。


2.建立初始水权分配机制。根据我市的农业用水控制指标,结合项目区农作物灌溉水定额,明确改革试点项目区的农业用水量指标,严格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以最小单元明晰农业水权,明确每亩用水定额。颁发农业水权证书给农民用水户协会,明确每种植户具体的灌溉面积与用水量。自全市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来,共分配农业水权量6048万立方米,发放水权证641个。例如,光明水库灌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根据种植面积和灌溉定额,确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88万立方米,核定单位灌溉用水量,分3个量级,按照适度从紧原则,分配给镇、村、户用水单位或个人,明确用水权利和义务。鼓励用水户节约用水,允许农业水权流转及交易节余水量,制定农业水权交易规则并监督实施。


3.建立分类水价形成机制。根据影响农业水价的各方面因素,分类测算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用水价格。粮食作物执行运行维护成本水价,经济作物执行全成本适当盈利计量水价,分3个量级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发改局制定了《关于新泰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实行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的通知》,核算了完全成本指导价格及运行维护成本指导价格,制定了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指导价格。例如,羊流镇、东都镇、谷里镇、禹村镇、楼德镇等项目试点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在发改、水利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分级核算定价,根据区内种养结构、缺水程度、水源类型试行分类水价,区内粮食作物试行完全成本指导价格为水库灌区0.04-0.28元/立方米,机电井灌区0.10-0.80元/立方米,河库塘泵站灌区0.15-0.75元/立方米。区内经济作物试行完全成本指导价格为水库灌区0.15-0.44元/立方米,机电井灌区0.26-0.90元/立方米,河库塘泵站灌区0.16-0.90元/立方米。同时,推行分档水价,在定额内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按分类水价执行。超过定额50%(含)以内的水量,按1.1倍水价执行。超过定额50%以上的水量,按1.2倍水价执行。


4.建立节水精准补贴机制。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新泰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管护情况、财力状况相适应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明确了资金筹集、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奖补考核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奖补程序。在已实施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区,为不增加农民负担,对种植粮食的农民、农民用水户协会及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在执行全成本水价过程中,比对现状执行水价,对超出的部分给予奖补,有力带动了奖补机制落地生效。例如,光明水库灌区积极建立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制度。根据用水量、节水量、水权交易等因素,对农民用水户、用水合作组织、种粮大户等进行了用水补贴和节水奖励。


改革成效


1.减少灌溉浪费,提高节水意识。通过安装量水计量设施,制定用水计划,实行农业用水奖惩机制,减少了灌溉浪费,提高了用水户的节水意识。随着节水技术的推广,灌溉用水量逐步下降,与传统粗放式灌溉相比,亩均节水16立方米,年可节水672万立方米。


2.改善灌溉秩序,减少水事纠纷。灌溉前由协会制定用水计划,确定轮灌次序,将水送到各分会的斗、农渠进口,各渠道受益农民组成的分会则将水送到田间,从而大大节省了守水劳力。同时,有了用水户协会对内对外进行协调,村组之间、用水户之间直接发生水事纠纷的现象明显减少,轮灌期比原来缩短了4-5 天。


3.降低用水成本,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水费收取落实的维护资金,增加了管理维护的积极性,减轻了政府全方位管理的负担,降低了用水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工程效益。通过一系列措施,地下水资源的开采更趋合理,在降雨较丰年份和地下水补给较好的区域,使原有非充分灌溉发展为充分灌溉,作物产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亩均增产3-5%,年增产粮食660万公斤,年增产值1980万元,增加了群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