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的指导思想和国务院工作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实现农田灌排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村水利体制机制创新,决定进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我国水资源短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属于中度缺水的国家,华北则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农业是我国用水大户,占总用水量60% 以上。在水资源十分紧缺的同时,我国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粗 放、浪费用水问题普遍存在,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仍普遍存在,农业用水跑冒滴漏问题严重。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综合手段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减少农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有利于缓解我国用水紧张的态势,保障国家水安全。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一是推进农业用水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农民用水自治。
二是建立末级渠系改造奖补机制,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以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技术改造奖补机制为激励,建立完好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三是逐步建立农业水权制度,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建立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机制,根据农民水费承受能力,分步到位。从而构建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机制,实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减轻农民负担、工程良性运行的改革目标。